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4月3日至4月5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并将值班安排表于4月1日前报送学校办公室秘书二科。
集 美 大 学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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