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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制(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09   作者:教务处  点击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落实学校办学思想,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学校组织、管理教学过程的纲领性文件。为使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能主动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具有更高的水平和更强的适应性,现将2010年制(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2010年首次招生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
1.各学院在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应遵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高〔1998〕2号)及《集美大学关于2007年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集大教〔2007〕25号)执行。
2.在培养方案制订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着力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现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是学科和专业建设的基础工作,应严格遵循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程序。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草案形成后,应集思广益,征求意见,要求至少送呈两个外单位论证。
二、普通专科(高职)升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普通专科(高职)升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应遵循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集美大学关于制订普通专科(高职)升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见附件2)的要求,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本科人才培养新模式。
三、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调整工作
现有各专业培养方案原则上按2007年培养方案执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部分专业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如需调整,请遵照《全日制专业教学计划制订程序》,按要求填写《集美大学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做好修订与调整。
请各相关学院认真做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并将人才培养方案初稿于5月10日前报教务处(纸质1份,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版至kitty@jmu.edu.cn)。
附件一:集美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集大教〔2007〕25号)
附件二:集美大学关于制订普通专科(高职)升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集美大学教务处
二○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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