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集美大学本科学生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集大教[2007]49号)规定,2007级及以后年级的本科专业学生必须获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方可毕业,本周起,开始认定2008-2009学年的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 学生申请
1. 第11-12周,学生可上网提交申请。I学生用户进入学生个人教务管理系统中,在左边页面框里依次点击“课外技能训练”—“学生申报”,在右侧页面框里选择和填写相应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等内容,打印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辅导员审核。
2. 辅导员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章确认,原件交还申请人,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以班级为单位报学院办公室进行初审。
3. 集体项目的,可多份申请表附同一份证明材料。
4.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不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由教务处统一审核。
5. 学生网上申报时,当选完对应“申报类型”及级别后,若发现对应的“项目名称”中没有待选的项目,学生可向学院提交新加该项目的申请,申请时需提交该项目举办单位盖章的相关文件材料,学院汇总后将汇总表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增加待选项目,学生方可申请学分。(汇总表见附件1)
6. 本科各年级分专业所需修读的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要求见附件2。
二、初审
第11-14周,由学生所在学院或项目的组织及考核单位进行初审。
三、复审及确认学分
第15周起,由教务处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可获得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相应学分。
附件1: 新增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2: 各年级分专业学分要求.doc
教务处
二OO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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