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执行教育部、国家语委的有关文件,正常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经研究,决定在2012年上半年继续对我校师生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现将举办测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达标要求
根据集美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02]01号文件规定,凡我校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二级乙等以上者,综合素质选修课加1学分;师范类专业学生均需取得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证书,方可毕业。
本校教师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按教师资格认证有关条例作达标要求。
二、测试对象
我校2012届师范类毕业生未达标者须按要求报考;其它年级、其它专业的学生可自愿报考;校内教职工可自愿报考。
三、测试成绩的认定和证书的颁发
该测试工作由我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具体执行;测试成绩由省语委办复审、认定。凡考试合格者,根据其等级颁发“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证书由国家教育部、国家语委统一制作,国家统一编号、颁发。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定2012年2月至10月期间(双休日、节假日时间),考试的具体安排以个人准考证所注时间为准。
五、培训测试收费
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收费按照省、市收费管理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向受测师生收取(开具正式收费票据),所收经费用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
收费标准:培训测试费在校学生每人50元,其他人员每人75元。
六、报名办法与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办法:请有关院(系)将该通知发至各班级,通知到所有有关学生。学生以班级、年级或院、系为单位集体报名。报名电话:6180108、6181001,联系人:杨力伟老师。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9日至2011年10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此期间内,每周周三、周六2天(上午8:30—下午5:00,含午间)为语委办专门受理报名的时间。
报名地点:校语委办公室(教师教育学院新师楼二楼)。
七、培训时间、地点安排
1、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前培训日期为2011年11月5日至2012年2月20日期间(双休日、节假日)。
2、授课地点:新师楼。
3、参加培训的具体安排以个人准考证所注时间、地点为准。
附: 《2012年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报名表》(因表内有关栏目信息要进入证书,所以应填写准确、完整;要求用Word文档填写、打印该表,并向报名处提供该表格的电子版;学院或班级的集体报名表要求按学生学号先后顺序正确填写)。
集美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集美大学教务处
201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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