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校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日常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根据《集美大学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规定》(集大教〔1999〕33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
2011年10月31日-11月11日(第10-11周)
二、检查的形式
1.各学院(各教学单位)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组织听课和现场检查。
2.教务处组织校教学督导组及有关人员到各学院(各相关单位)现场抽查。
三、检查的内容
1.教学秩序情况,包括教学纪律、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计划的执行、授课教师的教案和讲稿(电子文档)的编写等情况以及教学计划变动和课程表的调整变动次数统计及调整理由说明。
2.课堂教学情况,包括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与质量、作业布置批改、教师课外辅导、答疑以及重新学习课程开课等情况。
3.实践教学情况,包括实验课的安排,教师尤其是高级职称教师参与实验教学、实验过程的指导、实验报告的批改,实验开出率、有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项目的课程占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实验教学内容更新,实验室开放以及校内外教学实习执行情况。
4.多媒体教学情况,包括多媒体教学在必修课程中开设的课程、门数、所占比例以及汇总师生对多媒体教学情况的反映等。
5.教学名师开展课堂教学观摩课情况。
6.根据《集美大学听课制度》(集大教〔2004〕23号)文件要求,汇总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各位教师听课执行情况。
7.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情况。
8.课程档案和试卷等教学档案的整理和归档情况。
9.学生学习情况,包括本学期课堂纪律、考勤、作业完成情况等。
10. 课程教材选用、使用情况。
四、工作要求
1.10月30日之前,各学院(各相关单位)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动员会议。
2. 10月31日-11月11日,各学院(各相关单位)组织自查,教务处、校教学督导组及有关部门组织抽查。
3. 10月31日之前,各学院(各相关单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的时间和地点)送交教务处质量管理科,并于11月18日之前将本院(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总结、对学校教学工作反馈的问题汇总等有关材料(包括听课统计表)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4.第13周学校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会议。
附件:
1.集美大学课堂教学听课记录与评估表
2.集美大学听课统计表
集美大学教务处
2011年10月20日
主题词: 教务 期中教学检查 通知
教务处 201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