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2〕134号),我校组织各学院从优质实践教育基地中推荐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经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集美大学—三达膜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等19个项目为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
公示时间:2013年1月8日—2012年1月18日
公示电话:6181264
教务处
2013年1月8日
附件: 集美大学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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