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3年辅修专业的培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为满足更多同学修读辅修专业的需要,允许未申报的同学在9月3日—9月6日补报。
补报的辅修专业有:英语(商务英语方向)、法学、投资学、金融学、国际经济贸易、工商管理。
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集美大学本科主辅修制管理暂行办法》(集大教[2013]13号)和《集美大学2013年本科辅修专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各专业培养方案对招生对象的特定要求。教务处将根据各专业补报情况,择优录取,并于第二周公布各专业的补录学生名单。
二、已录取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办公室办理当学期注册缴费手续,修读辅修专业按学分缴费就学,按每学分90元收取。
三、辅修专业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双休日,个别课程可安排在寒暑假。编排课程表时,要注意所使用教学资源不能与主修专业课程、公共选修课程、重新学习课程及其他全校性教学安排冲突。课程表报教务处和校园管理中心备案。
四、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应根据《集美大学2013年本科辅修专业实施办法》办理注册和收费(按当学年安排课程的学分数收费)手续。学生注册结束时,将注册情况报教务处备案。并着手建立辅修专业学生学习档案,妥善保管。根据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督促学生补修未修过的公共基础课程。
五、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应做好辅修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于第三周将在读的学生名单报给教务处,并及时将不继续修读的学生已修成绩打印一式两份,一份送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存档,一份送教务处。
六、各学院要按规定做好辅修专业学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其教学管理要求与主修专业教学管理要求相同。各学院要确保修读辅修专业的教学质量。
七、请各学院务必将以上精神通知到学生。
集美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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