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结合学校近期公共课教学改革精神及教学管理实际,从本学期课表编排开始,对课表编排要求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课表编排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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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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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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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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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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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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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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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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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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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习 不排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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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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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体锻不排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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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课不排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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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课不排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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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体锻不排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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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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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课不排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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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课不排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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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不好尽量不排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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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须严格按以上时间限制编排课表,红色标注的为不能排课的时间,不得占用。打“√”的为可以排课的时间。周末时间如需排课,由学院自行安排。
二、课程编排要求
1.同一门课程一天不连排4节课(单独开设的实验课除外)。
2.数学类课程、大学物理课程排尽量排在上午。
3.同一门课程理论课和实验课的编排时间不要相隔太长,也不允许一天连续上,需合理编排,编排时要有利于保证所学知识的完整性,有利于学生加深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
4.同一个教师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间隔一天以上排一次课。
5.公共体育课后不排课。
6.不同层次学生的相近课程或课程类别、学时、学分不同的课程,不允许合班上课。
7.实践课程的安排在班级备注信息中体现。
三、教师课表排课要求
1.学院编排课表时需认真学习《集美大学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集大人[2003]14号)中对专任教学人员管理的相关内容,不允许以排课、调课代替人事考勤。
2. 学校在编教师一天上课不能超过4节,含在海外教育学院、诚毅学院上课。
3.除承担新生班课程或受课程教学特点限制外,教师的所有课程均需从第1周开始安排,如未安排课程请按人事考勤规定进行管理。
4. 课表定稿后,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更改。如需调课,请严格按《集美大学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集大人[2003]14号)、(《集美大学课程表编排规程及运行管理办法》(集大教[2009]27号) 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课管理的通知》(教务[2010]20号)的文件精神进行调课管理。
5. 同一教师任教同一班级不能4节连排。
四、班级课表排课要求
1.编排班级课表时,一周中每天的排课时间应均等,不允许某天排课过满,某天排课太少或不排课。
2.除教学资源限制外,编排班级课表时,需充分考虑跨校区组织教学的特殊性,原则上同一班级学生在同一天的上午或下午,安排在同一个校区上课。
3.周一/78、周三/78、周五/78 为学生体锻时间,不排课。
以上排课要求请各学院严格执行,教务处将严格审核各学院教师、班级的所有课表,如发现与以上要求不一致的排课,由教务处统一进行调整。
同时,因本学期正在调试运行分级排课管理系统,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课表编排工作相应延后,请各学院先按要求回收、录入教学任务、班级备注,具体安排专业课时间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请将以上要求通知到老师、学生。
教务处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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