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第二阶段选课于2009年12月24日结束,上课班级已确认。
★任课教师须知:
1、任课教师要认真核对开班信息(上课班级、时间、地点),到院教学秘书处领取课表,打印考勤表,做好下学期上课准备。在第三轮选课结束(2010年03月07日)后须重新打印学生考勤表,并以此作为最终考勤依据。任课教师须认真进行考勤,课程结束时统计学生缺勤情况,取消缺勤超过该课程总学时1/3学生的考试资格。
2、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集美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在开课过程中如遇出差开会、深造进修、身体不适、据课程性质需带学生进行野外考察实习等诸如此类需要变更教学时间、地点或暂停课程或调换授课教师的请务必提前填报“集美大学调课申请表”(教师所属教研室意见、教师所属院系分管领导意见、教师所属院办公室意见三栏均须签字盖章),并提交教务处教务科留底备案,以避免引发教学事故。
★学生选课须知:
1、诸位同学须仔细确认已选公选课的相关具体信息(课程名称、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等)。第一、二轮选课均没有成功(包括因开班人数不足而予以取消公选班级)的同学可在第三阶段(2010年03月01日—2010年03月07日)进行补选;如遇公选课开课时间与下学期本专业必修课课程安排冲突的,请同学们务必在第三轮选课期间及时进行改选。
2、凡未经选课而自行旁听者,不予参加考核,即便通过考核其所得学分亦无效。
3、学生因教学计划安排外出实习或其他教学活动无法回校正常上课的,应提前一周向所在学院办理公假手续,并报送公选任课教师,缺课超过该公选课程总学时1/3学生不得参加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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