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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28   作者:教务处  点击次数:
关于开展“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者:YSL 发布时间:2010-4-28 浏览次数:11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日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下发了《关于开展“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79号,见附件1),要求各高校认真做好“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现将文件予以转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撰写总结报告

请各学院(单位)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项目清单见附件2),按要求总结项目实施情况,撰写总结报告。总结报告撰写要求如下:

(一)报告名称:《集美大学“****”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项目包括以下8类:

1、特色专业(国家级、省级);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省级);

3、精品课程(省级);

4、教学团队(省级);

5、教学名师奖(省级);

6、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

7、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省级);

8、大学生竞赛活动(主要包括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教育部竞赛活动,由相关学院分别总结)。

(二)总结报告的内容

项目负责人要对照教育部、福建省质量工程建设相关文件规定的评估指标,结合自身项目建设工作做好总结工作,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建设思路;

2、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包括经费使用、实施程序、建设情况等);

3、成效与基本经验(包括教师参与情况和学生受益面等);

1特色专业

主要包括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和教材建设、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科研成果等。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主要包括师资队伍建设、软硬件平台建设、教学效果与成果、示范与辐射、科研成果等。

3精品课程

主要包括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特色、政策支持及辐射共享等。

4教学团队

主要包括梯队结构、青年教师培养、教学工作、教学研究、教材建设,运行和管理机制等。

5教学名师奖

主要包括教师风范、教育思想、教学艺术与方法、教学效果、梯队建设、教材建设、科研与学术水平等。

6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主要包括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培养效果等。

4、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5、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的有关建议。

二、征询建议

请各学院及广大教师对“十二五”期间省部级以上“质量工程”的建设提出有关建议,建议应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项目必要性和重要性、项目管理方式等。

三、请各学院于510日前将上述各类总结报告及对“十二五”期间省部级以上“质量工程”建设的建议(纸质及电子材料)交至教务处教研教材科。

电话:6181679e-mailkitty@jmu.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79号)

2、集美大学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2010428

附件:集美大学国家、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教育部关于开展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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