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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日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下发了《关于开展“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79号,见附件1),要求各高校认真做好“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现将文件予以转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撰写总结报告
请各学院(单位)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项目清单见附件2),按要求总结项目实施情况,撰写总结报告。总结报告撰写要求如下:
(一)报告名称:《集美大学“****”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项目包括以下8类:
1、特色专业(国家级、省级);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省级);
3、精品课程(省级);
4、教学团队(省级);
5、教学名师奖(省级);
6、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
7、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省级);
8、大学生竞赛活动(主要包括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教育部竞赛活动,由相关学院分别总结)。
(二)总结报告的内容
项目负责人要对照教育部、福建省“质量工程”建设相关文件规定的评估指标,结合自身项目建设工作做好总结工作,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建设思路;
2、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包括经费使用、实施程序、建设情况等);
3、成效与基本经验(包括教师参与情况和学生受益面等);
(1)特色专业
主要包括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和教材建设、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科研成果等。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主要包括师资队伍建设、软硬件平台建设、教学效果与成果、示范与辐射、科研成果等。
(3)精品课程
主要包括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特色、政策支持及辐射共享等。
(4)教学团队
主要包括梯队结构、青年教师培养、教学工作、教学研究、教材建设,运行和管理机制等。
(5)教学名师奖
主要包括教师风范、教育思想、教学艺术与方法、教学效果、梯队建设、教材建设、科研与学术水平等。
(6)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主要包括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培养效果等。
4、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5、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的有关建议。
二、征询建议
请各学院及广大教师对“十二五”期间省部级以上“质量工程”的建设提出有关建议,建议应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项目必要性和重要性、项目管理方式等。
三、请各学院于5月10日前将上述各类总结报告及对“十二五”期间省部级以上“质量工程”建设的建议(纸质及电子材料)交至教务处教研教材科。
电话:6181679;e-mail:kitty@jmu.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79号)
2、集美大学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教 务 处
2010年4月28日
附件: 集美大学国家、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 教育部关于开展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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