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请你们根据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具体要求统一组织学生上网评教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评教目的、意义的宣传,以提高学生的参评率和评教结果的可信度。
一、 评教依据文件
《集美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暂行办法》(集大教【2006】1号)
二、评教对象
本学期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授课的所有教师
三、参评学生
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学生
四、网上评教时间
2010年11月8日(第11周开始)—2011年元月21日(放假第一周周末结束)
五、网上评教说明
1.各开课单位教学管理人员设置参评课程。课程所属学院教学管理人员于第10周前完成参评课程设置,设置方法:进入教务处“教学管理中心”,在“教学测评”栏目下的“参评情况”中,设置参评课程。点击“添加参评课程”,进入“未参评课程”页面,选择要参评的课程,点击右下角的“添加”即可。
2.学生评价方法。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在“教学测评”栏目下的“学生评分”中,可以看到需要评价的课程。点击“未评”对未做评价的课程进行评价。每门课程评价指标一共有10项,先选择该项为“优良”“合格”还是“不合格”,然后再选择可得的分数,即可进入下一步。10条项目都评完后,如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在“意见和建议栏”中留言,点击“提交”就完成了该教师该门课程的评价。请学生根据实际上课情况,做出客观评价。
3、评价期间,课程所属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可在“评教(课程)”栏目查看本院开设的课程有哪些学生未评价。学生所属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可在“评教(学生)”栏目查看本院学生有哪些学生未评价。请学院相关人员督促本院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
4、评价结果查询。本学期不公布学生评价结果,下学期开学第二周公布已入库的课程评价结果。
六、评教要求
1.请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务必确保教务管理系统中的“预录成绩库”中上课学生的名单正确无误。参加测评的学生名单,将根据“预录成绩库”中的名单自动生成。
2.请各学院于下学期第一周做好网上评教结果的统计、分析工作,并于2011年3月4日之前将分析报告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联系电话: 6180959 E-mail:shuyunpan @jmu.edu.cn
注:学院做统计分析时应体现本学院本学期应参评人门数,实评人门数。优秀(90分及其以上)人数 人,所占比例 %;良好(80-89分)人数 人,所占比例 % ;合格(60-79分)人数 人,所占比例 % ;不合格(59分及其以下)人数 人,所占比例 %。
教务处
201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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