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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业务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4   作者:教务处  点击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鼓励青年教师在教学岗位上刻苦钻研教学业务,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业务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凡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青年教师,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条件者均可参加。

二、参赛形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可根据公布的竞赛项目及内容要求,向所在学院申请参加竞赛。

三、竞赛内容要求及办法

本次竞赛分课堂教学类、教学研究论文类两个竞赛项目(教师可以同时报1-2个项目),各项目竞赛内容及办法为:

(一)课堂教学类竞赛

参赛教师自选本学期内所承担课程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参赛。学院根据参赛者选报的课程名称,组织专家听课评课并将评审结果及参赛名单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各学院上报参赛名单,成立评审组听课评审。

(二)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比赛

提交未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参赛。论文每人限报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选题不限,按研究领域分三类进行评比。一类为结合我校“十二五”建设规划要求,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加强对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及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分析和研究;第二类为高等学校教学基本问题研究,包括教学基本原则的理解与应用、教学过程基本矛盾及其运用分析、教学基本观念与教学思维的创新等;第三类为学科与课程研究,包括学科教学中的具体问题和课程教学建设与研究、课程结构与专业建设研究等。

四、组织程序与奖励

(一)青年教师教学业务竞赛组织机构与评选程序

各学院成立青年教师教学业务竞赛评委会,负责本学院青年教师教学业务竞赛的组织和评选工作(评选办法由学院确定),在公开、公正、公平、严格评审的基础上,推荐课堂教学类及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类参赛名单,课堂教学类竞赛推荐名额见附件1。学校成立评审组,负责课堂教学的听课评审和教育教学论文的评选工作,经评选后,评审组提出获奖名单报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二)奖励

1、所有参赛教师可按参赛项目获得继续教育学时数。参加课堂教学竞赛的教师取得继续教育学时36学时,参加教育教学论文比赛的教师取得继续教育学时72学时。

2、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将获奖情况记入个人档案,作为教师培养、晋级、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3、选择优秀教育教学论文向《集美大学学报》推荐刊发。

六、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和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开展、精心组织本次青年教师教学业务竞赛的评选工作,要严格标准、择优选聘、宁缺勿滥。

(二)各学院于320日前将本学院开展青年教师教学业务竞赛的实施办法报送教务处;415日前将本次竞赛的书面总结及推荐名单报送教务处。

附件:1.各学院课堂教学类竞赛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一.doc

2.集美大学青年教师业务竞赛审批表附件二.doc

3.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业务竞赛报名汇总表附件三.doc

教务处

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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