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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退教材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1   作者:教务处  点击次数:
各学院:
因校内机构改革,教材中心机构撤销,根据学校相关精神,下学期开始学校将不再收取教材代办费,教材费将由学生与供应商直接结算。经研究,全校学生的教材费将于近期予以清退,具体通知如下。
1. 有教材剩余款的同学,教务处统一将剩余款按结余额转入学生学杂费代扣账户。
2. 有欠缴教材费的同学,学校将于8月底前在本人学杂费代扣账户进行扣缴,请相关同学及时存入足够款额。
3 . 2011届毕业班的同学教材费退款方式与往年相同,由各班级造表申领,不列入本次清退。
4. 请各学院即日起速到教务处领取《教材退费银行卡号确认单》,由各班级确认后于6月10日前交会教务处。
请各学院通知相关班级。
教 务 处

201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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