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1〕46号)的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限额
(一)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我校限报1个)
(二)省级精品课程(我校限报3门)
(三)省级教学团队(我校限报1个)
(四)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我校限报1个)
二、申报要求
(一)所有申报项目需已被评为校级项目,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各项目的申报指南。
(二)所需材料
请认真阅读《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2、3、4),并根据指南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分类汇总,并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一式1份);
2.任务书(或申报表、推荐表、申报书等,一式1份);
3.项目简明表(参照项目评审指标填写,尽可能用翔实的数据说明,A4纸张打印,最多不超过1页)。
(三)截止时间
申报项目的所有材料必须以学院为单位,于2011年6月10日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具体联系方式详见各项目申报指南。
三、申报程序
学校将审核各学院申报情况,并组织专家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讨论,提出拟参评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精品课程、省级教学团队及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四个项目的学校推荐名单。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组织好此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
附件1:特色专业申报指南.rar
附件2:省级精品课程申报指南.rar
附件3:教学团队申报指南.rar
附件4: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指南.rar
教务处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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