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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双专业”补录及培养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27   作者: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今年我校开设英语(商务英语方向)、法学、财政学(理财与税收筹划方向)、金融学、国际经济贸易五个第二专业,本学期新增交通运输国际航运管理方向)第二专业。为做好2011年“双专业”的培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为满足更多同学修读第二专业的需要,允许未被录取或未申报的同学在829日—92补报英语(商务英语方向)、法学、财政学(理财与税收筹划方向)、国际经济贸易、交通运输国际航运管理方向)第二专业,英语(商务英语方向)的测试于93-4完成。申请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集美大学“双专业”制管理办法》(集大教[2005]11号)的有关规定及各专业培养方案对招生对象的特定要求。教务处将根据各专业学生的补报和考核情况,择优录取,于913公布各专业的补录学生名单。

二、各学院根据2011年第二专业录取学生名单和补报录取学生名单,通知本学院已被录取的学生本学期必须在91516内向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办公室办理当学期注册缴费手续,修读第二专业按学分缴费就学,按每学分90元收取。将已审批的《集美大学“双专业”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

三、第二专业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双休日,个别课程可安排在寒暑假。本学期从第六周的双休日开始上课。编排课程表时,要注意所使用教学资源不能与主修专业课程、公共选修课程、重新学习课程及其他全校性教学安排冲突。课程表报教务处和校园管理中心备案。

四、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应根据《集美大学2011年“双专业”制实施办法》,办理注册和收费(按当学期安排课程的学分数收费)手续,各学院向财务处领取收据,直接向学生收费。学生注册结束时,将注册情况报教务处备案,将收据和学费交财务处。在学生注册时发放课程表(人手一份),并着手建立第二专业学生学习档案,妥善保管。根据第二专业培养方案,督促学生补修未修过的公共基础课程。

五、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应清理第二专业在读生的学习情况,检查学生学习档案是否齐全,于第二周将继续修读的学生名单报一份给教务处教务科,并及时将不继续修读的学生已修成绩打印一式两份,一份送学生所在学院存档,一份送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处教务科将其成绩转为综合素质选修课录入教务综合管理系统。

六、各学院要按规定做好“双专业”学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其教学管理的要求与主修专业的教学管理要求相同。各学院要确保修读“双专业”学生的教学质量。

七、请各学院务必将以上精神通知到学生。

集美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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