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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申请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21   作者:  点击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普通高校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闽学位办〔2011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2年新增本科专业申请增列学士学位的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新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应用心理学、电子商务、音乐表演、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动植物检疫、机械电子工程。

二、评审标准

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工作主要依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办法〉的通知》(闽学位〔200529号)和《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采取学校自评、材料评审和实地评审相结合进行。

(一)学校自评

1.各学院组织专业自评自查,并填报有关材料于1014前报送教务处。

2.学校于10月下旬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校内评审。

(二)学校于1031前向省学位办提出评审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

(三)专家评审

1.省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学校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专家审核情况,确定实地抽查考察专业名单。

2.实地抽查考察时间拟定于11-12月,具体到校时间另行通知。

3.实地抽查考察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听取或审阅申请专业自评情况汇报;

2)专家组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包括教师队伍建设、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教材建设、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工作等,抽检教育教学档案;

3)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情况等;

4)评审组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

5)专家组可根据需要提出质疑;

6)评审组反馈专业建设意见。

(四)省学位委员会对通过审核的2012年拟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公示后正式行文公布。

四、各专业需报送的材料

1.自评报告;

2.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3.教学计划。

《自评报告》依据《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闽学位〔200529号)附件2“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的要求填写,附必要的附件材料)。

请各有关学院于1014日前将以上材料一式一份(A4纸打印)报送教务处,电子文档发至:kitty@jmu.edu.cn,联系人:老师;电话:6181679

望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自评自查,精心准备文字材料和各项背景材料(按闽学位〔200529号文件附件2“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的要求准备),并于专家组进校前做好《自评报告》的支撑材料及其他各项迎评准备工作。

附件:1.福建省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办法.doc

2.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doc

3.《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教务处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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