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第七届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 知 》(集大教〔2012〕15号)文件精神,各学院共推荐申报集美大学第七届教学成果35项,学校成立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11月11日进行现场评审。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评审
1.评审工作分文、理科两个小组进行。
2.时间:2012年11月11日。
3.地点:尚大楼8、9楼会议室。
4.要求:所有申报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可委托项目组其他成员)必须在各小组的评审会议上进行成果介绍和答辩,介绍时间控制在7分钟以内(可采用ppt辅助),专家提问和讨论的时间约为8分钟。
二、推荐获奖名单说明
1.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被推荐的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不得参加教学成果奖参评小组的评审工作。
2.各评审小组根据《集美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方案》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产生小组候选项目。
3.评审专家组根据各小组的评审意见,进行大会表决确定评审结果。
4.评审结果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表决通过,经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公布。
请各学院通知申报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可委托项目组其他成员)于11月8日前到教务处质量管理科抽签以确定现场演示、答辩顺序。
附件一:《集美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审方案》
附件二: 集美大学第七届教学成果奖评审分组一览表
集美大学教务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 日[
附件一 集美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审方案.doc
附件二 评审分组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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